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1〕12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实施“人才优先、民生为本”发展战略,全面实现“大就业、大保障、大市场、大培训、大服务”“五大建设”目标的攻坚时期。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对推动我市实现人才强市,构建创业型城市、生态城市、文明城市,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国家和省有关“十二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十一五”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原人事和劳动保障机构实现整合,体制建设日趋完善,政策法制逐步健全,管理服务不断规范,基础能力明显提升,发展条件和工作环境显著改善,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具体表现为:
(一)统筹城乡就业比较充分。创业就业政策更趋完善。实施一系列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政策措施,全市共使用就业再就业资金3.64亿元,惠及9.55万人。创业促进就业倍增效应初步显现。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创业氛围日渐浓厚,创业活力明显增强,全市共成功扶持城乡劳动者和高校毕业生创业12.4万人,创业带动就业11万人,被国家人社部确定为创业型城市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就业援助机制基本形成。率先在全国、全省开展充分就业创建活动,全市累计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6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5%以内,连续60个月保持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全市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2.68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53万人,全市城乡就业人员达180万人,比“十五”末增加30万人,共转移农村劳动力70.03万人,转移率达73.03%;非国有经济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达90%。
(二)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初步构建起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基础,以城乡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补充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以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为主体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逐步向建筑业、服务业农民工拓展,生育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社会保险覆盖人群不断扩大。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8.91万人,比“十五”末增加19万人,覆盖率达98.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38.53万人,覆盖率达97.71%,共有26.8万名城乡老年居民享受到政府养老补贴;各类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53万人,人口覆盖率达93.7%,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5.45万人,覆盖率达98.5%;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分别实现参保43.27万人、52.2万人和34.4万人,参保率均达95%以上。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连续六次大幅度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全市人均月养老金达1358元/月,比“十五”末增长127.9%;居民医保住院费报销比例达61%,基金年最高支付额达15万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3.99亿元,医疗保险风险金累计提取1.39亿元、个人账户积累6.54亿元,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43亿元、1.47亿元和0.83亿元。社会化管理服务初显成效。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1%以上,社区管理率达87%,率先在全省推进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85%;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达197个,已布局全市各个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