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与收入分配结构公平性不足的矛盾有待改善。当前全社会对调节收入分配结构,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呼声日益强烈,目前社会收入差距逐步扩大,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缓慢,区域间、行业间、人群间收入差异性较大,收入分配公平性问题突出。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尚处在起步阶段,一系列问题有待破解,改革任重道远。
(五)劳动关系日趋复杂的形势与维权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日显突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凸显期,劳动关系呈现出纷繁复杂的变化趋势。各类劳动争议和纠纷,特别是集体性争议和边缘性问题增多。连续几年我市劳动争议案件量呈高幅增长,未来五年劳动人事争议仍有逐步攀升趋势,预计“十二五”末争议案件总量将比现在增长10%左右。特别是经济结构调整、企业改制涉及劳动关系调整、社会保险缴纳、经济补偿、加班加点问题引发的矛盾日益突出。相比之下,我市劳动监察和仲裁工作基础还显薄弱,维权能力有待加强,劳动关系处理机制、体制有待完善,基层平台的处理能力有限,社会化调解体系没有形成。公共服务平台还不健全,城乡之间不平衡、不均等情况比较突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统筹城乡、一体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三、“十二五”发展目标和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就业和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以改革创新为主要驱动力,以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为抓手,全面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工资收入分配、人事制度改革、调处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为镇江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总的目标是:城乡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初步形成,人事制度管理更加健全,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城乡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主要目标为四个方面:
(一)建成国家级创业城市:推进统筹城乡更加充分就业,努力实现新增城镇就业20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5万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5%以内;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15万人,农民工培训12.5万人,创业培训2.5万人,扶持创业3万人,创业带动就业15万人,力争使我市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建设社会保障普惠城市: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让“人人享有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进一步增加,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十二五”末,各类社会保险制度覆盖率达到97%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同步提高。
(三)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53万人,年均增长7.6%以上,其中,高层次人才达3.1万人,每万人拥有人才数1660人左右;人才在产业、地区、城乡间合理分布,人才的知识、年龄和能级结构趋于合理,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实现“双倍增”,高层次人才占人才资源总量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30%;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省级专家、市级各类拔尖人才的拥有量有较大幅度增长;柔性引进100名外国专家人才,引进领军团队300个,引进领军人才1000人。人才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达43%。
(四)建设劳动关系和谐城市:确保全市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5%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5%,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面达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100%,准确率达100%,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3%,其中调解结案率达70%以上。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统筹协调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关系,着力提高低收入职工特别是基层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力争全市在岗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总额年均增长12%左右,确保全市生产经营正常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率达95%,力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类别达到省一类标准,确保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