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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情况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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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 1、规范性文件制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立项审查。
2、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专家咨询论证、听证或者其他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3、经过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4、经制定机关办公会集体审议通过,由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
5、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布与施行之间间隔期。
| 1、未进行立项审查的。(有一件扣1分,项目分扣完为止)
2、未通过专家咨询论证、听证或者其他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扣1分)
3、未经部门法制机构审查的。(有一件扣1分,项目分扣完为止)
4、未经部门办公会集体审议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有一件扣1分,项目分扣完为止)
5、未明确规范性文件公布与施行间隔期的。(有一件扣1分,项目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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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 1、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公布。
2、规范性文件发布后,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市政府报送备案。
3、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实现100%。
4、实施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
5、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发布满2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6、规范性文件每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 1、未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公布的。(有一件扣1分,项目分扣完为止)
2、发布之日起15日内未向镇江市政府报送备案的。(有一件扣1分,项目分扣完为止)
3、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未实现100%的,(扣2分),规范性文件被上级撤销或责令修改的。(有一件扣2分,项目分扣完为止)
4、未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的。(有一件扣1分,项目分扣完为止)
5、未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向社会公布的。(扣2分)
﹡6、不执行依法撤销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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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行政执法情 况
(20分)
| (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 1、整合执法资源,探索文化市场、、资源环境、农业、交通运输等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问题。
| 1、未按照市政府要求,完成综合执法试点年度任务的。(扣1分)
2、不配合市行政执法协调机构,有效解决执法部门之间执法争议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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