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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地区2010上半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及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执行情况的通报

  1.哈密众鑫矿业有限公司烟气制酸系统已于6月10日建设完工,但因原料供应不足,配套的烟气制酸系统未能投运,投资7000万元的减排工程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哈密地区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的完成带来较大影响。
  2.新疆华电哈密发电有限公司为自治区限期治理企业。2010年5月该企业烟气脱硫工程已开工建设,计划年内完成投运。2010年的二氧化硫减排量还无法核定。
  上述两家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环境保护设施尽快投入运行。
  (三)尽快启用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哈密市日处理3吨的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和日处理300吨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2个环境保护工程已经完成项目建设,但至今未投入运行。要尽快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拿出切合实际的运营方案,确保项目正常投入运行。
  (四)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哈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已经开展,针对第一、第二水厂水源地上游依然存在乱倒建筑垃圾等现象,哈密市人民政府要提出综合性的解决办法,保障哈密市民饮用水源的环境安全。
  (五)加快淘汰重污染企业。巴里坤县已将新联化工、汇友化工和红星化工搬入新工业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重大进展。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污染减排的考核要求,巴里坤县政府要尽快出台淘汰老化工区7家小硫化碱企业22台转炉关停的支持性文件,准确核定出二氧化硫减排量,认真做好环保部西北督察中心检查工作。
  (六)进一步规范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
  1.巴里坤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为氧化塘。经地区监测站对该工程处理后的污水进行监测,COD等污染物排放指标出现超标现象,污水处理效果不佳。巴里坤县政府要结合“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污水处理项目申报工作,加快与地区发改委、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厂的整改扩建工作。
  2.伊吾县垃圾处理厂已投入运行,但管理不规范,没有及时填埋,塑料垃圾等漂浮物大面积飘散,造成二次污染。为此,伊吾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尽快整改。
  (七)继续组织好环保专项行动工作。2010年地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已经下发。从核查情况看,各县(市)已开展了相应的工作,但还没有形成每月的动态工作报告,也没有阶段性的报告。为此,各县(市)要在12369网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的同时,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档案。
  (八)继续加快编制各县(市)《城镇环境功能区划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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