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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分工:由省教育厅、团省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中科院武汉分院、省社科院、省妇联、省科协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围绕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要求,大力培养新型农民,引导农民转变生产方式,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增强文明健康意识,提高科技致富能力。

  --树立科学文明的新观念,提高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依靠科技发展生产的信心和能力,积极参与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反对封建迷信,不信邪教,远离“黄赌毒”。改善居住条件,建设生态家园。

  --树立现代农业的意识,普及现代农业知识、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掌握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电等技术,合理利用当地资源条件,发展新产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大力提高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妇女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广泛开展群众性、经常性的乡村科普活动,全省9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能够接受科学素质教育培训。

  --提高农民掌握运用先进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发展生产、务工经商的能力,力争9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生产技术或外出务工职业技能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农民经营管理能力、转移就业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和创业发展的能力。

  措施:

  1、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

  深入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行动、“领头雁”工程。每年科技培训农村青壮年100万人次,整体推进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科学素质教育活动,每年对村以上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青壮年党员轮训1-2次,五年内使90%农村党员基层干部至少掌握2项以上实用技术。积极探索并实施“农民创业工程”,着力建设农民创业平台,改善农民创业环境,引导农民积极创业。

  加大各类行业科技培训力度,开展阳光工程、绿色证书、星火科技、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等农业科技培训,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基层管理人才和科技致富带头人。

  2、全面实施“科普惠农”工程

  围绕湖北“两圈一带”发展战略、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鄂州城乡一体化建设先行区、大别山革命老区和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认真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科普示范助力新农村行动计划”项目,示范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和成果,力争到2015年,全省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科普示范助力新农村行动计划”项目数达到1000个。

  深入开展农村科普示范创建活动,到2015年,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40个。创建全省科普示范乡镇400个、科普示范村4000个、科普示范基地5000个,培养科技示范户36万户,实现村一级科普“站、栏、员”全覆盖。

  3、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农村科普活动

  深入开展科技下乡、农村实用技术进村入户、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普工作队、科技特派员、科技入户、科技110、科普之冬(春)、科普大集、专家大院、“三农”网络书屋、科普惠农服务站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

  4、培育农村新型科技服务组织

  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农函大建设,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市场跟踪服务。力争到2015年,全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5000个、各类农村专业技术协会5000个、农函大分校及辅导站1000个。

  发展农村科普工作队,健全科普惠农服务站,搭建新型农技服务平台。力争到2015年,全省成立农村科普工作队1000个、建科普服务站500个。加强宜昌、恩施少数民族地区的科普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通过现代传媒手段开展面向少数民族群众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支持其发挥作用。

  分工:由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安监局、省林业厅、中科院武汉分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着力提高城镇劳动者的就业再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努力提高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素质。

  --宣传科学发展观,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低碳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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