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并严格执行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水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 50% 左右。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做好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23.7万人、7万人以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市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3)制订和落实全面系统的宣传计划,开设网络健康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健康知识、中医药文化和安全合理用药知识。进一步完善基层健康宣传网络。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市卫生局负责)
11、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预防为主方针。
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再补种 9.6万人左右,全面完成补种任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为1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完成0.9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市卫生局负责)
12、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可及性。
(1)启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全面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市发改局、卫生局负责)
(2)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同步建立体现公益性的运行机制。(市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3)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4)加强健康教育公益宣传。制订和落实全面系统的宣传计划,在各级各类媒体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中医药文化普及和安全合理用药宣传。 (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行之有效的便民惠民措施,提高公立医院的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13、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形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验。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力度,力争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市卫生局负责)
14、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体系整体效率。
(1)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安排3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三级医院与对口的县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系统。(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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