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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对广东省公路工程三级清单文件和工程造价标准化管理指南进行宣贯培训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对广东省公路工程三级清单文件和工程造价标准化管理指南进行宣贯培训的通知
(粤交办字〔2011〕5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公路局、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建设单位:

  为规范我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贯彻落实《广东省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的补充规定》和《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工程造价标准化管理),经研究,决定委托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具体组织对广东省公路工程三级清单文件和造价标准化管理指南进行宣贯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一)《广东省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的补充规定》和公路工程三级清单标准及修订情况。

  (二)《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工程造价标准化管理)及案例。

  二、培训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公路局、造价站,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业主,已通车未完成竣工决算及在建的其他项目业主,在建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造价管理的分管领导和具体从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采取分期分批方式进行,培训地点初定广州、惠州、云浮、韶关等四市。培训时间在6~7月,每期会期两天。请参加培训人员按照就近原则参加培训。具体事项由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另行通知。

  四、其他

  请各单位安排组织好相关人员统一预报名,请于6月15日前将参加回执(附件)填写后发电子邮件至省造价站。

  联系人:杨朝霞,电话:020-83731060

  邮箱:zjzxxk@gdcd.gov.cn

  附件:广东省公路工程三级清单文件和造价标准化管理指南宣贯培训回执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广东省公路工程三级清单文件和造价
  标准化管理指南宣贯培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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