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学前双语教育的原则。发展学前双语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双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双语教育服务;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坚持实施双语教育,发展幼儿藏语和汉语两种语言能力。
(三)学前双语教育发展目标。到2015年,城镇基本普及学前三年双语教育,农牧区基本普及学前两年双语教育,全区学前教育幼儿毛入园率达到 60%以上。每个县(市、区)有一所示范幼儿园,农牧区每个乡(镇)有一所中心幼儿园,村小学和教学点开设有学前班,逐步完善农牧区学前教育网络。到 2020年,实现学前教育机构全覆盖,城镇普及学前三年双语教育,农牧区普及学前两年双语教育,全区学前幼儿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逐步形成以地 (市)、县(市、区)幼儿园为示范和骨干,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以村小学、教学点附设学前班为补充,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学前教育格局。
二、以发展农牧区学前两年双语教育为重点,建立“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双语教育服务体系
(四)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学前双语教育服务体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学前教育机构。农牧区实行学前两年双语教育,城镇实行学前三年双语教育。地(市)、县 (市、区)独立设置学前三年双语幼儿园;乡(镇)以小学为依托,建设学前两年双语中心幼儿园;人口较多的大村独立设置学前两年双语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在村小学和教学点积极发展学前双语教育;高寒、边远且人口分散地区可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性班等。
(五)以实施农牧区双语幼儿园建设为重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各级政府要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优先建设,加快发展。要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实施好农牧区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新建农牧区乡(镇)双语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县(市、区)双语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园和在地区以上城镇兴办双语幼儿园。
农牧区幼儿园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改善办园条件。
三、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