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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进一步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任务目标
  通过创建诚信市场活动,逐步提升市场主体的自律能力和诚实守信意识,树立守法经营、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创建良好的经营环境;不断深化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构建和巩固工商监管、市场自律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长效监管机制,体现工商部门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和执法的高度统一;努力创建公平、守信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
  三、实施步骤
  (一)2011年6月底前。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诚信市场领导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要求。各地要尽快补充和完善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数据,特别是要做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动态认定工作,为创建工作奠定基础。要制定详细的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商部门、市场开办方以及相关部门的任务职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形成创建合力。
  (二)2011年6月至11月底前。全面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一是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选出1-2家A类市场定为试点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创建工作以“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方针,结合本地实际,周密部署。二是认真对照《自治区工商局创建诚信市场参考标准》内容,逐条逐项达到创建要求。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切实把试点市场创建成当地的示范诚信市场。三是区局拟定第三季度将在昌吉市亚中商城召开创建诚信市场经验交流现场会。向全区推广亚中商城的先进经验做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2011年12月底前。对各地诚信市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并推荐“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各地原则上各推荐1个市场为“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 并于2011年12月15日前上报开展创建活动的总结报告,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创建诚信市场工作是今后一段时间市场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自治区工商局年终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年终考核检查验收一并进行。2012年上半年,自治区工商局拟将自治区级“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予以表彰,以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
  四、工作要求
  进一步创建诚信市场,就是要不断提高市场诚信意识和能力,保持市场诚信的长期性和渐进性,将市场诚信得到具体落实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是创建的主体,各级工商机关是创建的主导,消费者是创建的重要依靠力量,要发挥好各方面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进一步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要切实抓好以下五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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