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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二、“十二五”时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十二五”时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
  根据“三个北京”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总体要求,以营造首都良好市场生态环境为目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的市场监管格局;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着力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在信息共享基础上的执法资源整合和协作,提高整体管理效能;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首都社会信用发展;推动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企业自律水平;健全市场监管的法律体系;促进监管体制和管理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市场监管队伍的专业化和现代化建设,保障首都市场投资安全、交易公平和消费放心,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十二五”时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
  1.建立市场监管格局。
  市场监管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必须实现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的监管格局。属地政府负总责,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是落实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不断推进行业规范,促进公众参与形成整体管理合力的保证。
  2.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要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监管体系。政府行政管理的主导作用得到加强,市场监管的效能提高,力度加大;行业自律作用显著提升,企业自律的大环境得到改善;舆论监督的作用更加显现;群众参与的途径更加畅通、便捷。
  3.实现政府管理部门的协作机制。
  在现行多部门执法的体制下,要建立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基础上整体联动的市场监管新机制,从整体上形成维护市场秩序的合力,大幅度提高管理效能。
  4.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五”期间,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企业信用体系的行政约束效能不断加大,市场约束效能初步显现,失信社会惩戒机制基本形成,企业信用管理开始在市场监管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5.加快行业自律发展。
  “十二五”期间,行业自律作用显著提升。加快推进政府部门职能转变,通过政府引导和行业组织的自我完善,为行业组织的发展营造更大的发展空间。促进无主管行业协会的发展,进一步将经济类、中介类中小企业组织起来。推动有条件的行业组织开展行业信用管理。
  6.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十二五”期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要达到新水平。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要坚持政府引导、行业推动、企业实施、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机制。要着力解决:政府制定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措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首都特点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内容和标准三个方面问题,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有计划分步骤地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向深入。
  7.推进市场监管法制建设。
  加快立法进程,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制定行规行约和企业自律公约,市场规则进一步完善。执法标准更加统一,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依法行政达到高水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企业守法经营意识显著提高。
  8.促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公共服务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完善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的电子政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程度,拓展服务领域和深度。根据有利于监管和服务的双重目标,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市场秩序管理与城市管理实现有机结合,无照经营治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违规经营信息提供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城市管理网格化。

三、“十二五”时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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