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灯光广告
1、节日期间要全面做好对景观灯光开放范围的灯具(包括楼宇灯光、户外广告灯光、小品灯光和节庆灯光)的检查和整修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亮灯。
2、对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做好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好对污损的、油漆脱落等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新工作。全面清除过期、陈旧、破损的临时宣传广告标语和行道树、电线杆上残留的横幅绳头等,保持市容整洁。同时,对依法设置的临时广告力求整洁完好。
3、景观灯光开放的具体要求,元旦期间12月31日至1月2日开放灯光,亮灯时间为18:30-23:00;春节期间1月24日(小年夜)至1月29日(初四),亮灯时间为18:30-23:00 。
(五)城管执法
1、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做到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统一。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强街面巡视,维护正常的秩序。保证机动力量,及时有效的处置紧急突发事件,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2、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及时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情况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各级领导要加强节日的巡查和值班,严守岗位,带头履职。
二、具体措施和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各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要坚持领导挂帅,主要领导亲自抓,按照市局的总体安排,结合各部门、区(县)的实际,做到早布置、早落实。
2、加强整治,注重实效。各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要整合区域资源,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和市民反映较大的脏、乱、差的点进行专项整治。
3、加强巡查,督促整改。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在国庆期间要安排好值勤和巡察执法力量,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市容环境日常巡查和执法工作。重点对“三乱”污染、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有效控制乱设摊、跨门营业现象,要发挥责任区管理快速纠错机制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加强值班,落实责任。国庆之前要对灯光广告、大型机械设备、易燃易爆重点场所、油船、油库等重点部位以及出租场地和外来人员聚居地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各单位领导要加强节日的值班和巡查,落实处理应急事件的力量,备用车辆、船只,及时处理各类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发生的问题,并要认真及时处理市民投诉,接到市民投诉、信访,坚持在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确保广大市民在节日期间有一个整洁、舒适的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