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政发〔2008〕8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办、局:
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7〕85号)和《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发〔2008〕116号)要求,为做好我县新形势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经2008年8月12日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7〕85号)文件精神和农业部推进农业七大体系建设的规划,做好我县新形势下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普洱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普政发〔2008〕116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县的基本县情出发,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我县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在改革中求稳定,在创新中求发展。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充实一线、创新机制、合理布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健全公益性经费保障机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服务到位、充满活力、农民信赖的多元化新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