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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珠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珠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11〕29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珠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环保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2011年珠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
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环保部及省环保厅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安排,我市在2011年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检查任务为目标,加大污染减排监管力度,落实大运会环境质量保障措施,开展以铅酸蓄电池排查整治工作为重点的重金属污染整治行动,同时借“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之机,加强饮食服务业、生物质成型燃料、畜禽养殖业检查,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严厉打击各种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全市环境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以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检查任务为目标,进一步巩固创模成果。

  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现行考核指标要求,动员各方面力量,以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检查任务为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制定详细的重点企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分区、分批完成重点企业培训,并完成重点企业“一企一档”建立工作;督促各重点企业完成环境管理档案的建立、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及迎检现场准备等工作,完成直排海企业的监测任务;制定安装重金属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的工作方案,逐步安装重金属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并联网;督促市辖区内涉危废单位完成环境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开展全市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并完成区域环境和交通干线噪声的网格修订和认证备案工作;开展河涌水质监测工作,对沿海沿河沿岸餐饮业进行排查整治;督导污泥处置企业规范化运行;做好西坑尾垃圾填埋场和垃圾发电厂的日常监测,对已封场的沥溪填埋场定期开展监测,建立污染源管理台账;完成污染源管理台帐建立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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