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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珠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3.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监管。2011年年底前将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小区)纳入日常监管,并实现畜禽养殖业的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的信息系统环境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督促畜禽养殖场(区)、畜禽养殖户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搬迁或关闭禁养区等环境敏感区的畜禽养殖业,2003年后未进行环评审批的新、改或扩建的,责令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的,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没有完成治理的予以关停;对废水治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水超标排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对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贮存的畜禽废弃物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或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对向水体或其他环境倾倒、排放畜禽废弃物和污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私设排污口或者排污暗管的,责令限期拆除,并依法处罚;对未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行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依法处罚;对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依法处罚。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珠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霍荣荫(市政府)

  副组长:毛东信(市环保局)

  成 员:卢晓波(市环保局)

  梁培忠(市发展和改革局)

  鄢赤军(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韦彦红(市监察局)

  庄海青(市司法局)

  陈相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刘晨光(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

  陈耀平(市卫生局)

  陈跃平(市国资委)

  陈子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殷勤禄(市法制局)

  饶文军(市工商局)

  梁立新(市质监局)

  谭蔚波(珠海供电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卢晓波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

  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精心组织,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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