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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国土字〔2011〕844号)


横琴新区、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珠海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珠海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7-2020)》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2010年底,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155处,其中香洲区36处,斗门区72处,金湾区8处,高栏港区9处,高新区1处,万山区22处,横琴区7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崩塌、滑坡、泥石流、潜在不稳定斜坡为主。2010年完成地质灾害工程治理29宗。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汛期是我市突发地质灾害主要时段,根据珠海市气象部门预测,在全球气候变化渐趋剧烈的背景下,极端突发的灾害性事件出现的概率增大。预计2011年汛期(4-9月)我市总降雨量比多年平均值偏多1成,约1800-1950毫米。

  预计2011年影响我市的热带气旋(台风)约3-5个,比常年值略多(多年平均值为3-4个)。其中有1-2个会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在极端天气日趋频繁,人类活动日趋强烈,对地质环境影响和破坏日趋严重的背景下,防治工作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各区(功能区)必须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各辖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各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防治措施及责任单位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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