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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斗门区忠信房地产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斗门区人民政府

  3、井岸镇东方墅住宅小区后山坡滑坡

  防治措施:(1)设立警示标志,汛期加强监测预警;(2)工程治理。

  责任单位:斗门区人民政府、井岸镇人民政府

  4、井岸镇东方墅住宅区大门口公路

  防治措施:(1)设立警示标志,汛期加强监测预警;(2)工程治理。

  责任单位:斗门区人民政府、井岸镇政府

  5、井岸镇尖峰村水塘六巷象山崩塌

  防治措施:(1)设立警示标志,汛期加强监测预警;(2)工程治理。

  责任单位:斗门区人民政府、井岸镇政府

  6、珠海市美特艺文武学校后侧边坡滑坡

  防治措施:(1)避让、监测预警和工程治理;(2)发现异常立即组织师生撤离危险现场。

  责任单位:斗门区人民政府、白蕉镇政府、区教育局 7、白蕉镇八顷米围村地面沉降

  防治措施:(1)避让、监测预警;(2)工程治理。

  责任单位:斗门区人民政府、白蕉镇政府

  8、白蕉镇冲口村珠海大成公司后山坡滑坡

  防治措施:(1)监测预警;(2)搬迁避让。

  责任单位:斗门区人民政府、白蕉镇政府、区教育局

  9、白蕉镇新环村活力生物工程公司北面村庄地面沉降

  防治措施:(1)避让、监测预警;(2)工程治理。

  责任单位:斗门区人民政府、白蕉镇人民政府

  10、莲洲镇民爆炸药仓库南西侧边坡滑坡

  防治措施:(1)设立警示标志,汛期加强监测预警;(2)工程治理。

  责任单位:斗门区人民政府、莲洲镇政府

  11、井岸镇大黄杨村滑坡

  防治措施:加强监测预警、避让及工程治理。

  责任单位:斗门区人民政府、井岸镇政府

  12、井岸镇贵头村一巷11号滑坡

  防治措施:加强监测预警、避让及工程治理。

  责任单位:斗门区人民政府、井岸镇政府

  13、井岸镇港霞西路街道滑坡

  防治措施:加强监测预警、避让及工程治理。

  责任单位:斗门区人民政府、井岸镇政府

  14、井岸镇长亨居委龙山里50号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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