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固政发〔2011〕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市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我市已成为全区流出人口大市。“六普”数据显示,2010年固原市流动人口总量达30多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20%,其中:省内流出人口16.44万人,省外流出10.25万人,流出人口达26.6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7.5%;流入人口近4万人。流出人口中75%以上都是务工经商人员和随迁家属,主体为处在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口,育龄妇女约占全市育龄妇女的30%。主要呈现流动量大,流动快,人户分离,隐蔽性强,存在偷生现象等特点。如此庞大的流动人口群体和显著的流动特点,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已成为影响我市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因素。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有利于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对于我市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扎实工作,努力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改革服务管理体制为根本,以创新服务管理机制为重点,以基层力量为依托,以提高信息化水平为支撑,努力构筑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现有的法律政策相符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不断开创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