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三)实现信息共享。各县(区)要将流动人口信息互通作为“一盘棋”机制建设的重中之重,纳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做好信息的采集、管理和使用。建立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国家PADIS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实现市、县、乡信息互通。强化部门协作,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共同做好流动人口全员信息采集、录入、上报和统计、分析工作,积极推动部门间信息共建、共享。
  (四)加强区域协作。进一步完善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区域协作制度,创新协作方式,拓展协作内容。县(区)人口计生部门要指导流出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成立计划生育协会,与乡(镇、街道)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与流入人口较多的市、县(区)签订流动人口共管协议。在推进市内县区间区域协作的同时,加强与流动人口流量较大的区内外市、县区间的区域协作,建立“两地”案件协查、区域协作联席会议和信息定期通报制度,签订区域协作协议,定期通报案件查办和服务管理等情况,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一体化进程。
  (五)坚持双向考核。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双向考核机制,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考评办法。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年度工作,将机构人员、经费投入、免费服务落实率、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等重要指标纳入流入地考核内容,从流出地掌握的情况考核流入地的职责落实情况;从流入地掌握的情况考核流出地的职责落实情况,促进双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各县(区)也要积极推行对各乡(镇、街道)的双向考核。
  四、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区)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先导作用,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筑工地、集贸市场、车站、旅游区等场所开设专题、专版、专栏,广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和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科学知识,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保障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提高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与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二是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市、县(区)人民政府每季度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是健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协查督办制度。相关部门在办理有关证照和开展工作时,要查验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建立管理档案。四是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通报制度。人口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统一统计口径,规范流动人口档案,定期交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及时通报违法生育情况。五是建立工作月报制度。实行村级月报制度,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要与村(居)干部每月对本村流出人口数及重点管理对象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排查登记并汇总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要及时对交换平台信息进行更新,建立档案。同时汇总上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六是健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县(区)每季度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职责履行情况和流动人口计生网络化协作情况通报一次,通报结果纳入全年工作考核。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