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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政办发〔2008〕20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建[2008]680号)和《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综发[2008]426号)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有关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自治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一项举措。为使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顺斌 自治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覃广群 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何声亮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伟清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郑泽高 自治县经贸局局长

  成 员:刘 潜 自治县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慧清 自治县财政局纪检组组长

  林喜全 自治县经贸局副局长

  吴雄军 自治县公安局副政委

  邓卫健 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于融波 自治县国税局副局长

  覃金兰 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粟绍童 自治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一)销售网点备案组。具体负责全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备案登记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县经济贸易局,联系电话:5122344。销售网点备案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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