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保良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通过社会经济发展,推动我省“五大江河流域”(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宁远河、陵水河流域)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三边”(城边、路边、水边)防护林工程建设,增加林地资源。加强林分质量的改造升级,以更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合理布局、可操作性的原则。
充分考虑海南林地资源现状和国际旅游岛建设需求,以林地资源优化配置为前提,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合理地确定全省林地保护利用的各项指标,切合实际地将省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县,确保规划成果的可操作性。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多方面的手段,创新林地保护利用机制,提高林地利用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规划实施执行力。
三、任务目标
我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布局,确保全省林地总量,提高森林质量,明确林地保护利用等级、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健全科学的林地保护利用体制机制。
(一)分析林地保护利用面临的形势。利用我省近期完成的第五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成果、全省森林资源抽样调查成果和大部分市县已完成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确定规划基数。同时,针对国际旅游岛发展战略,大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陆续上马,预计规划期内征占用林地数量将比“十一五”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林地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研究落实林地“占补平衡”的土地来源问题。
(二)确立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任务和政策导向。根据海南林地资源现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林地和木本园地数量,以及我省林地实行“占补平衡”的特殊政策,分解《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任务,提出规划期内林地保护利用的主要目标及调控指标。针对森林保护、林地“占补平衡”的土地来源、林地使用、林地结构布局优化、林地生产力提高、林地管理等关键问题,提出规划期内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政策导向。
(三)确定林地保护规模和主要措施。围绕林地保护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根据林地资源现状和潜力、保护政策导向、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和专题研究成果,开展林地保护规模与结构调控设计,确定设计方案。包括全省征占用林地定额;林地保护等级划分、范围和规模确定;全省森林保有量和森林覆盖率目标实现途径;林地补充的潜力、途径、规模及措施;工矿废弃地治理和恢复措施等。依据森林生态承载力要求,合理确定公益林保护区,特别是天然林区、沿海防护带、生态脆弱区、水源涵养区等,明确公益林保护等级,按区位、森林重要性分国家、省、地方重点生态公益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