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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开展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开展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的通知
( 融政办发〔2008〕1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实施。

  二OO八年十月八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运行已近两年,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和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参合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抓好我县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等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以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持续发展为目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2009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工作目标

  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补偿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开展新农合是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降低农民医疗费用,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帮助农民抵御疾病风险,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三、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月1日至10月13日,筹备工作。

  由自治县卫生局牵头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新农合启动资料筹备。

  第二阶段:10月13日至12月28日,正式启动,宣传发动,收缴农民个人应缴经费,登记、造册、发证。

  (一)2008年10月13日,召开全县2009年新农合动员大会,正式启动新农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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