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落实群测群防专项经费。对监测人员给予补助,对在群测群防工作中成功预警避免重大人员伤亡、有突出贡献的监测人员、单位干部职工采取物质奖励、通报表扬等方式予以鼓励和激励,提高基层干群和监测人员参与防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地质灾害隐患防灾措施告知制度,向受威胁群众发放告知书,结合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将预警信号、撤离路线等告知到每一个受威胁群众。加大防灾工作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力度,确保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及受威胁群众都能发放到位,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防范,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按照防灾预案安全撤离,切实发挥受威胁群众在基层防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七)实行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落实“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防灾联动机制。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及威胁城镇居民和乡村农户住房安全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航道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务部门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发改部门负责重点工程、工业企业所在地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和市政部门负责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扶贫移民部门负责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监部门负责生产性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建工程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项目业主做好在建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双向互动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
(八)加强防治监管。县国土资源局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不断完善各项防灾措施并落到实处,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对因地质灾害防范措施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严格问责追究。
附件:1、马边彝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表(略)
附件1:
马边彝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甲石江林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罗文宣 县发展改革经济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