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设置原则
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规划》和《乐山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规划(2011年-2015年)》等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执行,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生猪屠宰场(点)的设置应与城乡经济发展相适应。在区域布局上,既有利于生猪生产,又有利于流通消费;在屠宰厂(场)规模上,要坚持大、中、小型屠宰场相结合,总体要求是“提高标准、适度集中、布局合理、强化监管”。其中县城及主要乡镇屠宰厂(场)要按照标准化、机械化、规模化修建。屠宰厂(场、点)的设置不能污染环境,也不能受环境污染,注重节能改造、减少污染排放。
四、设置规划数量及标准
到2015年,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数量总体控制在7个。
(一)民建镇(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A证)设置1个,辐射民建镇(光明村、建新村、红旗村、兴隆村、灯杆堡村、水碾坝村、西城村)、建设乡(水流板村、黄毛埂村 、光辉村、联河村、湾儿沟村、高石头村、三溪村)、劳动乡(红椿村、柏林村、金星村、笆子房村、柏香村、福来村、先锋村)。
(二)荣丁镇生猪定点屠宰点(B证)设置1个,辐射光荣村、凤凰村、裕坪村、马脑村、桐林村、新桥村、后池村、新华村。
(三)下溪乡生猪定点屠宰点(B证)设置1 个,辐射龙沱沟村、大池塘村、金马村、鱼仓山村、申家山村、观音岩村、珍珠桥村。
(四)荍坝乡生猪定点屠宰点(B证)设置1个,辐射石丈空村、春林村、水平溪村、金华村、龙桥村、茶叶村、会步村、东升村、双河村。
(五)苏坝乡生猪定点屠宰点(B证)设置1个,辐射白杨槽村、前进村、向阳村、峰溪村、胜利村、越胜村。
(六)民主乡生猪定点屠宰点(B证)设置1个,辐射光华村、雪峰村、小谷溪村、油房村、龙秧坪村、东湾村、大田村、玛瑙村、丰产村。
(七)雪口山乡生猪定点屠宰点(B证)设置1个,辐射天花水村、羊店儿村、永兴村、谢家岩村、温水凼村、田儿湾村、拦马埂村。
五、设置要求
(一)分类管理、减控总量的原则。按照《四川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换证标准》、《四川省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清理整顿审核标准》的具体要求,按A类和B类进行分级管理,全面整合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制定和控制B类生猪屠宰场点供应市场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