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迅速开展2011年乌鲁木齐市馕名品评比命名工作的通知
(乌就培〔2011〕20号)
各区(县)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举办新疆馕名品评比命名的通知》(新就培办字【2011】3号),现就我市馕名品评比命名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馕名品评比命名筹备工作
我市成立由乌鲁木齐市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的馕名品评比命名活动组委会和活动执行委员会来指导和负责活动各项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县)此次活动的报名和评选推荐等各项组织工作,为评比的顺利开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活动形式
馕名品评比命名活动以新疆馕展示评选的形式,分为区(县)、市、自治区三个层次开展。
(一)区(县)馕名品评比命名由百姓广泛参与评选,将评选出区(县)级馕名品由区(县)进行命名,并推荐至我市。
(二)市一级对全市各区(县)推荐的馕名品进行全市评选,将评选出的馕名品由我市进行命名,并推荐至自治区。
(三)自治区将对各地推荐的新疆馕展示评选后给予优秀者命名,并授予牌匾,同时对命名的新疆馕制作者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三、时间安排
(一)各区(县)馕名品评比命名活动从即日开始,参加评选的馕形状不限、制作方法不限,但为无馅。评选的名额数量不限,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高新区(新市区)至少评选出1名,要把本区域真正的馕品牌选拔出来。
(二)各区(县)负责组织本区(县)馕名品评比命名评选活动。各区(县)于6月17日前将评选出的结果以区(县)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报市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我市将于6月下旬进行全市馕名品评比命名。具体时间、地点、活动要求另行通知。
(四)馕名品评比命名评选办法及评选标准见附件1,各区(县)可结合实际参考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