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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


  六、加强经验总结与推广。各承担改造任务的市(区)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注意在推动改造工作的过程中积累和总结工作经验。下半年结合改造项目实施的进度等情况,省厅将选择改造工作进展快、质量好的市(区),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介绍工作经验,进行实地学习观摩。

  七、请各承担改造任务的市(区)行政主管部门于11月20日前将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总结报送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联 系 人:卫满运

  联系电话:029-87293455

  传  真:87294020

  Email: kjc@shaanxijs.gov.cn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
  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1年拟完工面积

(单位:万平方米)

上月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已完工(单位:万平方米)

正在开工建设(单位:万平方米)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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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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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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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向省厅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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