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2011年农村公路文明创建实施意见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1〕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2011年农村公路文明创建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2011年农村公路文明创建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省、市公路局“打造五型公路、推进转型发展”目标要求,落实县委、县政府“一三四八”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三大目标”和构建“安康幸福、景秀人宁”新畲乡工作,根据我县2011年度文明公路创建计划和《丽水市2011年文明公路创建实施方案》要求,将县道白大线(白鹤至大漈公路)创建为“畅、安、舒、绿、美、谐”的文明公路,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大路网、打造五型路、服务长三角休闲旅游胜地”为目标,按照文明公路“畅、洁、绿、美、安、优、谐”的要求,建立政府主导、交通主力、社会联动、共建共管的文明公路创建机制,优化公路环境,提升公路品质,丰富公路文化内涵,塑造文明公路新形象,为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安康幸福、景秀人宁”新畲乡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部署,深入发动,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上下联动,狠抓落实,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特别是公路沿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对全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水平,将县道白大线创建成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一体,凸显生态特色、文化特色、民族特色的旅游风景线,使公路沿线自然风光同文明公路的创建有机结合,让游客能够更多、更直接地领略到优美的千亩猴头杜鹃山、九重漈、雪花漈和古寺、古树、古桥、石寨的韵味。
三、工作职责
(一)交通部门负责公路全面养护管理、路面大中修,开展公路环境整治、沿线公路绿化、景观点建设、安全设施完善、标志标线规范等工作,做好施工路段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公路品质,优化公路环境,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把县道白大线创建成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一体,凸显生态特色、文化特色、民族特色的旅游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