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桓政发〔2010〕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政府紧急防汛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县政府就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今年防汛工作的严峻性、紧迫性
目前,辽宁已进入主汛期。由于今年雨量偏大,特别是辽东山区将出现持续大暴雨,极易引发大面积洪涝灾害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形势极为严峻。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立足于防大汛、防大灾,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切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对有令不行、贻误战机,造成汛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二、立即行动起来,打好防汛抗灾攻坚战
各乡镇、街道办和管委会要立即启动本地区防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辖区内企业,动员一切力量,做好防汛人员、物资等准备工作。公安、水务、安监、煤炭等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排查安全隐患,做好一切应急准备工作。要安排专人看守全县所有的尾矿库,随时掌握汛情并及时报告情况,坝下有居民的尾矿库要随时做好逃险撤离准备。煤矿和井工矿山一旦发生险情,全部作业人员要马上升井,确保人员安全。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宿,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不发生汛期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