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结分析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制定下一步工作整改目标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此次工作。年检及登记备案工作是对所辖区就业的境外人员就业状况及其单位聘用行为进行的全面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市要按省厅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注意方式方法,严格遵守外事纪律,稳妥开展工作,遇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二)进一步完善全省入境就业管理系统。在此次年检登记工作中,各市要进一步核准入境就业单位和人员的信息,及时录入和修改信息,将办理《就业证》人员全部纳入管理系统。
(三)通过年检登记逐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将年检及登记备案工作与日常办证、延期提示、报表统计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有效地解决新老问题,尤其是解决好异地迁入不及时办理《就业证》、不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到期不办延期手续、解除聘用关系不办终止手续等问题。
(四)对瞒报、漏报和未办《就业证》擅自就业的一经查实,责令限期补办,并可视情节轻重,根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中第
二十九、
三十条的规定或《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中第
十六、
十七、
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五)各市于10月15日前将年检和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各市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对全省入境人员就业管理系统的完善意见或建议一并上报。
联系人:周巧萍、蔡利
电话:025-83233809 传真:025-83233803
附件:各市检查情况汇总表(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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