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和劳务税政策服务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
(苏国税函〔2011〕207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现就加强货物和劳务税政策服务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学习、感知新兴产业,增强服务新兴产业发展的责任感。
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对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国务院专门下发了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提出在2010-2012三年间,要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等六大新兴产业,进一步加快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实现“两个率先”打下坚实基础。各级国税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服务发展新兴产业作为税务部门今后一段时期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使命和重要职责。货劳税、出口退税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走访政府主管部门、有关大专院校、研发机构、行业协会,实地调研相关企业,通过专题知识讲座、培训等形式,学习、汲取新兴产业的相关知识,感知新兴产业的发展脉搏;全面了解本地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进程,掌握重点产业基地、主要企业的发展现状,建立新兴产业企业的(税收)资料档案;了解本地新兴产业的主导产品及其市场前景、上下游产业(企业、产品)配套等情况,为全方位服务新兴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二、全面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一要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要针对不同类型新兴产业企业,以其财务人员、高管和经营决策人员为主要对象,以政策的确定性为重点,量身定制政策宣传、辅导方案,切实帮助纳税人及时知晓、掌握相关政策;同时要搭建新兴产业政策互动平台,提高政策获知的便捷性和确定性。
二要以落实优惠政策为重点,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激励作用。要认真落实软件产品超税负返还、资源综合利用、固定资产抵扣等增值税优惠政策,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要认真落实企业重组有关增值税税收政策,鼓励新兴产业企业间的资源优化配置;要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切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大力促进外贸企业发展。在落实优惠政策的过程中,要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及时解决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充分体现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
三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和调研,及时分析掌握政策执行效果,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要点面结合确定重点联系企业,并针对新兴产业研发、市场推广、成长成熟等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上下游产业配套政策等,开展有重点的政策诉求调研,积极尝试与企业专家、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联合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前瞻性、实用性强的政策建议,为新兴产业获得相关政策支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