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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高品质城市空间、精品建筑和优秀风景园林示范工程及推荐村庄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申报项目须提供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PPT演示文件。各申报材料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应当同时报送。纸质材料按照相关顺序排列后装订成册(照片要排版后装订成册,照片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电子文件刻录在一张光盘内,各文件应当分开保存,名称须准确表示该文件内容。光盘盘面应当写明申请工程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

  4、评选的组织

  (1)各省辖市规划局负责辖区内(含县及县级市,下同)高品质城市空间示范工程的组织申报、初审、上报等相关工作;各省辖市建设局负责辖区内精品建筑示范工程的组织申报、初审、上报等相关工作;设园林局的省辖市负责辖区内优秀风景园林示范工程的组织申报、初审、上报等相关工作,未设园林局的省辖市,由园林主管部门负责。

  (2)各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的组成,要包含本专业以外的其他相关专业人员,上报我厅的申报项目,须附有专家评审和推荐意见。

  (3)在评选过程中要强调公众参与,并将公众意见作为示范工程评选的重要依据。

  (4)各市局要上报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以及责任处室,并落实具体工作联系人,负责与我厅沟通联系相关工作。

  (5)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委员会,对各市上报的项目进行核查及评审,提出示范工程候选项目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厅将给予表彰。

  5、评选的其他注意事项

  (1)组织发动工作要全覆盖,努力使符合条件的项目都能参加评选和推荐,同时确保推荐的项目能够代表当地该项评选的最高水平。

  (2)每类向省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十项,同时注意控制申报项目的类别,避免同类别项目过多。

  (3)各市推荐的项目原则上将在大会期间同时展出。为保证展览效果,申报项目的照片资料,可商当地宣传部门组织专业摄影人员进行专题拍摄。

  (4)省厅不接收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的单独报送。

  二、关于村庄典型案例的推荐

  1、推荐的范围

  请各市结合近年来推进村庄建设整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在认真遴选的基础上,推荐5至10个环境自然整洁、设施配套完善、乡土风情浓郁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村庄案例。

  2、推荐材料包含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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