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互助县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县域内公路货物运输源头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车辆货物装载场(站)、公路沿线的砂石料场、煤场及各种货物分装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为超限超载车辆配载并放行出站的货物装载场(站)经营者,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依法强行关闭;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发现经常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的经营单位,由工商部门会同交通、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3、定期开展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专项治理工作。由工商、交通部门牵头,联合经商、质监、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车主,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实施改装、拼装车辆的企业,给予停业整顿或取缔经营的处罚。
  4、为了认真扎实搞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工作,从现在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按县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成立由经商、公安、工商、质监、安监、交通等部门
  组成的“货物装载源头派驻工作组”,进驻货物装载场(站)实施现场管理,落实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
  (二)强化路面治理
  1、工商、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55号)要求,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l589-2004)规定的标准认定超限超载行为,以治超站或卸货场静态磅称重结果作为治理、处罚依据,依法规范开展治理超限超载工作。
  2、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巡查,以国省干线公路,县、乡道为工作重点,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坚持“科学检测、卸货放行”原则,加大超限超载车辆盲区盲点和绕行路段治理工作力度。对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严格进行卸载和处罚。路政所要加强对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行为路面治理力度,对在路面稽查中发现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要立即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或造成公路污染、损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按照“统一检查、方便运输、分头处理”的原则,继续保持和深化执法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路面治超成果,使治超工作始终处于严管态势。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