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完成了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课题),并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
3、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专著的。
4、为文物保护、回归作出重大贡献的。
(九)申报文物博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计算到2011年12月底。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应提交的材料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3份(该表可在21世纪人才网-公共人事服务-表格下载中下载)。
2、本人撰写的《业务工作报告》11份,要求参考《业务工作报告撰写提纲》(附件一)。
3、现职务任期内,专著1本或论文3-5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或省市级以上学术交流研讨会上宣读的,并填写《文物博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主送(答辩)论文(著)登记表》(附件二)。作为主送专著或论文,只需选择1部或1篇。
4、各类证书:
①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验证证明(验证地址:瑞金南路438号);
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③职称古汉语(或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
④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
⑤身份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5、签署本人诚信证明(附件三)。
6、本人近期二寸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二)对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求
1、单位对申报人撰写推荐报告,字数不少于800字。事业单位实行缺额申报,并注明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缺额情况。
2、单位对申报人填写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的内容进行核实,在“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核实意见”和“学历、经历等情况核实意见”栏内按实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章。
3、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实,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人事(组织)部门章,原件还与本人。
4、单位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业务考绩档案》(该表可在21世纪人才网-公共人事服务-表格下载中下载);
②与申报人签订岗位聘用或劳动合同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