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消防队(站)、装备和战勤保障建设。推动全省消防部队组建战勤保障机构,各州 (地、市)成立并建设相应的战勤保障大队及战时物资储备库,按照比例储备器材装备、被装、粮秣等物资。优化消防车辆装备结构,加强举高、排烟、泡沫、化学抢险救援车等特种消防车的配置。建设省级综合训练基地,新建31个消防站(其中西宁8个,藏区23个),新增车辆 140台。配齐配强应急救援器材和特种个人防护装备,并根据装备损耗及时更新补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维稳处突任务。加强消防监督装备建设,配齐基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现场检查等器材装备,提高消防监督管理的科技水平。
3.强化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贯彻落实
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 37号)精神,大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一要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按照公安部批准的新编制方案,合理编配各级机构,科学配置干部队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练兵活动,到“十二五”末,85%的执勤中队达到“铁军中队”标准,70%的大队达到“铁军大队”标准,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和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二要加强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仓库全部组建企业专职消防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效整合专职消防队伍资源,加强业务指导,将其纳入灭火救援指挥调度体系。三要壮大志愿消防队伍。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组织,支持和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建立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消防志愿队伍和组织。所有乡镇、街道、村庄、社区按照有关规定,在2012年底前组建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四要加快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建设。按照公安部提出的“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发展思路,颁布实施《青 海省公安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招用管理办法》,明确管理形式,完善经费保障。
4.加快消防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以卫星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全省建设消防部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部队动态可视化管理。全省消防部队进行信息化综合集成,实现图像、语音、数据的融合和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同时,成立消防部队信息通信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强化系统运行维护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训工作。组建专职应急通信保障小组,加强应急通信保障的日常训练和拉动演练,确保在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时,能快速集结、遂行出动、遂行保障,不断提高部队通信保障能力和指挥效能,力争到“十二五”末,全面建成指挥科学、装备齐全、反应快速、处置高效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