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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3.金融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金融业运行情况,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金融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金融产业发展情况。

  七、房地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房地产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白志坚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住建委。

  3.组成部门:市发改委、市服务业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2.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健全廉租住房制度,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

  3.按照适用、景观、生态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发展节地、节能、环保型住宅;

  4.进一步培育和完善房地产交易、中介、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工作制度

  1.房地产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房地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房地产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房地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房地产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房地产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房地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房地产业发展情况。

  八、农村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农村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赵庆忠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农委。

  3.组成部门:市发改委、市服务业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调度把握全市农村服务业发展趋势,分析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农村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3.积极推动全市农村服务业发展,促进农村服务业做大做强。

  (三)工作制度

  1.农村服务业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农村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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