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迎接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政办发〔201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聊城市迎接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聊城市迎接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海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大力推动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治、用、保”(“治”即污染治理、“用”即水资源的循环使用、“保”生态修复与保护)和“御污于外、治污于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思路,全面推进,狠抓重点,突破难点,培育亮点,力争2011年底,卫运河、马颊河、徒骇河3条省控重点河流及11条市控主要河流实现阶段性水质改善目标,即COD浓度≤45毫克/升、氨氮浓度≤4.5毫克/升,确保我市在2012年3月份代表山东省迎接国家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构建“治、用、保”相结合的水污染防治体系。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在废水深度处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回用中水,实现废水减量化;在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处理辖区内三倍废水排放量的人工湿地,对废水进一步净化处理并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在重点河流建设拦河闸坝。2011年底前,在全市形成工业企业、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和湿地治理“点、线、面”相结合的治污体系,确保徒骇河、马颊河、卫运河等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水质标准》Ⅴ类标准,实现枯水期区域废水向零排放。
(二)确保完成水污染防治体系建设重点项目。按照《水污染防治体系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如期完成列入《水污染防治体系建设重点项目表》中的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人工湿地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三)营造良好的迎接考核氛围。2012年2月底前,完成《水污染防治体系建设重点项目表》中重点工业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相关设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重点河流断面等现场综合整治;在主要交通干道、公共场所、公交车、出租车等设置宣传标语,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