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负责加强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营造辖区内环保宣传氛围,设置环境宣传标语、宣传牌等。
5.制定本辖区迎接考核方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工作督导组职责
为扎实做好迎接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市政府成立8个工作督导组,对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导。
1.综合组(人工湿地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协调、调度、模拟检查以及文稿起草、会议组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日常工作;安排统一型号或标准设备的招标工作;对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进行督促。
组长:侯军,成员:陈长华、马荣锁、吴登峰、马喜堂、田跃国。
2.点源治理组。负责督导列入《2011年水污染防治体系建设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业企业治污设施改造升级、中水回用工程建设等工作,督办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信访案件, 加强督察国家、省转信访案件和重点案件。调度、检查和督促重点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强化环保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组长:张同村,成员:李学军、郭庆华、葛洪波。
3.基础设施组。按照《2011年水污染防治体系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督导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排污管网、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及中水回用、污泥处置等工程建设;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等方面的协调、整治。督促污水处理厂设立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标识牌,标识牌内容包括工艺流程、处理后效果、企业简介等。
组长:白志坚,成员:蒋玉尚、岳建国、高广忠。
4.河流断面组。负责督导河流断面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和水质质量改善,以及清理河道污泥、杂草及漂浮物,改善部分河道、沟渠的脏、乱、差状况等各项工作,在省控重点河流出境断面设置水质改善情况展示板。
组长:赵庆忠,成员:马爱忠、齐海云、付卫东。
5.环境综合整治组。负责督导重点企业的厂容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确保所有重点企业厂容厂貌整洁、美观,无卫生死角;督导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督促所有重点企业污水处理系统附近以及厂区醒目位置树立户外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标识牌。
组长:万庆阳,成员:张兆亮、王先民。
6.宣传组。负责新闻媒体宣传、户外宣传牌的设置,以及专题片的制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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