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用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
(珠地税函[2011]97号)
横琴新区地税局,稽查局,各区(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用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珠人社[2011]137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市各区2011年7月1日到2012年6月30日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如下:
1、全市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0089元。
2、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香洲区、万山海洋试验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横琴经济区为8601元;金湾区(含三灶科技工业园、高栏港经济区,下同)为7944元;斗门区(含新青科技工业园、白蕉科技工业园,下同)为70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