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县2011年资源节约及工业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11〕66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重点用能企业,有关单位:
《秀山县2011年资源节约及工业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秀山县2011年资源节约及
工业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十一五”期间,我县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资源节约及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完成了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7%,超额完成“十一五”下降20%的目标任务;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累计下降6.5%和5.2%,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必须坚持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并重,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大力发展低碳和循环经济,为“十二五”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三基地、一中心”建设目标,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技术创新和节能改造为手段,突出资源节约、工业环境保护工作,加强“三废”利用,大力发展低碳和循环经济,确保节能减排各项约束性指标的完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目标:万元GDP能耗控制指标为1.945吨标煤/万元,比2010年下降6%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5%;万元GDP电耗2900kw.h/万元以内,同比下降2.7%;完成锰矿资源整合和电解金属锰行业环保治理工作,关停淘汰所有锰粉加工企业(不含电解金属锰企业配套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35%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降低5%以上。
一、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节能监察考评
(一)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节能环保意识。一是修编节能规划,制定节能减排方案。县节能办要结合秀山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制《秀山县“十二五”节约能源规划》,研究提出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制定《秀山县“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二是分解目标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分解“十二五”和2011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企业节能减排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重点用能企业要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车间和班组,逐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节能环保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