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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县2011年资源节约及工业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加快节能环保项目建设

  (一)加强节电节油工作,改造落后工艺设备。各重点用能企业要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天然气)节电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8〕10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节电(煤、油)管理工作。加强设备管理维护,保持设备完好率,加大科研投入,每年投入研发费用不少于0.5%,自主研发节能新技术,加快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能源消耗。同时要关注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加快淘汰淘后产能设备,实施节电节油、电机系统节电技术改造,提高工艺和设备产出效率。

  (二)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支持和鼓励企业与节能技术服务公司联合开展合同能源项目管理,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积极申报节能、环保项目,争取中央财政奖励和市级节能专项资金对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环保整治、废水治理等项目的支持。县政府将设立120万元节能专项资金,对节能技改、循环经济项目和年节标煤2000吨以上企业给予补贴和奖励,积极支持锰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五、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我县工业耗能约占全县总耗量的94%以上,工业领域是能否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关键。在抓好工业领域节能的同时,必须统筹抓好建筑、交通、农业、市政、公共机构节能等领域的节能工作。

  工业领域:对年综合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能耗定额和计量管理,开展能耗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重点抓好电解金属锰、工业硅、建材等等3大高耗能行业的节能工作,引导企业配套建设节能环保设施,降本增效,提高竞争核心力。

  建筑领域: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不断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和工程质量。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保温隔热新材料和节能照明产品。加大对建筑节能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交通领域:发展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严格执行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引导民众购买低排量汽车,限制技术等级低、能耗高、污染重车辆进入运输市场。

  农业领域:大力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在村镇推广使用太阳能产品,继续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电器进农户”活动,增强全民节能意识。

  市政领域:加强路灯和公共照明绿色灯源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路灯监控和节能系统作用,对城市主干道路灯实施有效节能监控。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备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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