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没有取得经营权证的土地流转现象比较普遍,流转增值部分发包方无法获得。
3、全县尚有4个新设立的村委会没有开展二轮土地承包。
4、征地遗留等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安置不落实,部分农民失地又失业。海钢公司1992年征用沙河等农村土地1950亩,只付了青苗费,土地补偿以每户安排1人就业为交换条件,但至今招工不兑现,土地已被占用。
(二)县自查出的问题
1、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尚未完全落实。目前尚有4个新批准设立的村委会、3个村小组没有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农户没有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村新增耕地没有完善承包手续。
2、农户承包合同落实不到位,合同管理不规范。有些乡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按要求百分之百地将农户家庭承包土地合同手册发到农户手中,只有承包经营权证书,没有做到“四到位”。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一是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多采取口头协议的形式,没有正式的合同文本,也不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二是个别地方以行政方式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如以产业结构调整或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为由,将农民承包的土地,搞连片出租,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少数地方在土地流转中仍然存在非法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情况,违反了法律规定。
4、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尚未完成,土地权属纠纷多。仍有12744.8亩的纠纷地尚未得到确权,属长期纠纷的“硬骨头”,纠纷不断,上访不断,为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5、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征地补偿标准低;二是征地群众安置方式单一,易诱发不稳定因素;三是村组征地款管理、使用缺乏有效监管。
(三)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
2009年8月10日,昌江县海尾镇五联村委会里仁村反映2.8亩土地被冒认承包出去,要求返还土地补偿款。
三、整改方法和步骤
(一)完善二轮承包后续工作,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
各乡镇要对照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汇总表中列出的本县问题进行整改。
1、尚未完成二轮承包的,乡镇要组织专门力量逐一落实二轮承包,做好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地块、承包面积“四到户”。
2、没有完成发放家庭承包经营权证的乡镇,要核对家庭承包合同,确保填写无误后,由专人负责,将家庭承包经营权证送上门,发放到每家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