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汛期地质灾害、林区山洪灾害防范和水库安全度汛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汛期地质灾害、林区山洪灾害防范和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督查办法的通知》的精神(桂政办电〔2011〕98 号)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特成立专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兴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陈 芳 市监察局副局长
缪能祥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调研员
成 员:曾家健 市工信委纪检组组长
徐炳安 市国土局副局长
李存朗 市水利局副局长
邓锡努 市林业局副局长
易富林 市安监局副局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汛期地质灾害、林区山洪灾害防范和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督查办法的通知》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林区山洪灾害防范和水库安全度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