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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城港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部门分工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城港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部门分工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部门分工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12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价格调控工作,确保2011年价格调控目标的实现,经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防城港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部门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市场供应,促进价格稳定
  (一)进一步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防城港市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市农委牵头,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
  (二)进一步落实粮食(原粮、成品粮)、食用油、猪肉(冻肉、活体肉)、蔗糖、食用盐等储备制度;继续把握好储备粮、油、肉、糖、盐投放和轮换的节奏、力度,保障市场供应,增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能力。(市商务局、粮食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局、物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维护粮食市场收购秩序,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查,切实落实经营者最高库存量的限定,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监管。(市粮食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配合)
  (四)对玉米深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关停违规建设的玉米深加工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粮食局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五)切实加强“菜蓝子”工程建设,各地要抓好肉、蛋、奶、果、蔬菜等主要“菜蓝子”品种的生产,确保生产稳定、总量增加、质量提高和均衡供应。市本级和县(市、区)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持;各地尤其是城区人民政府要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增加蔬菜供应。(市财政局、农委、发展改革委、水产畜牧兽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鼓励和支持大型超市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农产品直采基地,实行农超对接,发展新农产品流通模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农委、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
  (七)加快蔬菜和肉食品批发市场、放心粮油店、社区菜店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提早做好粮油、蔬菜等应急保障预案。(市商务局牵头,市农委、水产畜牧兽医局、粮食局、物价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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