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港口区政府、防城区政府、上思县政府、东兴市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民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风貌办)、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政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文体新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局、市扶贫办。
(五)做好“百家博物馆”建设工作。
工作目标:年内市博物馆主体工程完工。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市文体新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
工作目标:至2011年底,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达48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商务局、市市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农委、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文体新局、市招商局、企沙工管委、江山旅管委、市司法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港口建设办、防城港务集团、防城港供电局、市城投公司、市东湾公司、市港工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推进城镇化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组织推进各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运行机制,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切实抓好城镇化的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对城镇化跨越发展的资金投入。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城镇化跨越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把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城镇化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快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城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体制;在具备条件的重点镇,探索建立村镇建设投资公司等;探索建立企业发展、村镇拓展的双赢或多赢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城镇建设。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在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中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确保城镇建设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加强对城镇化工作的督查,采取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的方式,重点就责任落实、工作进度、资金管理、工作质量等进行督促检查。对项目推进不力的单位,下达督办函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直至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