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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局关于正定东南、西南角台、角楼及两侧50米城墙加固修复工程立项的批复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正定东南、西南角台、角楼及两侧50米城墙加固修复工程立项的批复
(冀文物发〔2011〕185号)


石家庄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正定东南、西南角台、角楼及两侧50米城墙加固修复工程立项的请示》(石文物〔2011〕4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立项。

  二、请你局组织项目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加固修复工程方案并履行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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