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对《承德博物馆及民族团结·清史文化展览馆工程方案设计》(修改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11〕155号)
承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承德博物馆及民族团结·清史文化展览馆工程方案设计>修改方案的请示》(承市文物发〔2011〕10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设计方案。
二、工程开工前按程序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三、请你局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严格按方案设计控制建筑与避暑山庄宫墙的间距,严格按方案设计以及我局核准的意见控制建筑高度、密度、色彩,确保世界文化遗产在实施过程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