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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对《关于修复宣化区北城墙的请示》的意见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对《关于修复宣化区北城墙的请示》的意见
(冀文物发〔2011〕154号)


张家口市文物局:

  你局报来《关于修复宣化区北城墙的请示》(张文物发〔2011〕24号)收悉。经专家评审,我局意见如下:

  一、方案对其他段落城墙现状交代不清,全部修复的必要性表述不充足,保护措施缺少依据。进一步研究东北角楼、高远门复建的必要性及依据。

  二、设计说明中的设计原则实际为设计内容,缺少整体设计原则的阐述。

  三、补充新做夯土做法,新旧夯土的连接措施,明确城墙台面铺地泛水,保证雨水排向出水口。

  四、尽可能使用原做法,如:城墙砌筑应使用原砌筑方式和材料,不宜使用M7.5混合砂浆,“散水”做法依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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