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区县、市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制定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制定全市各区县和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市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区县政府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监督管理上级统计部门下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管理区县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组织开展全市统计人员上岗培训、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聘工作。
(九)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贡市统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算机管理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财务、接待以及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办协助管理区县统计局正、副局长的有关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上级统计部门下拨我市的统计事业费及专项经费,承担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协助开展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聘工作;制定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全市统计系统数据库管理和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及软件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信息传输工作,负责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统计系统信息化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各种普查、大型专门调查等的数据处理、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承担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工作;负责自贡市统计学会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自贡市统计执法支队)
宣传贯彻国家和省统计法律法规;起草全市统计政策和措施,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处理全市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全市统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