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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2011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1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提速年”、“开放突破年”、“全民创业年”、“民生改善年”工作,以加快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深化政务公开和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为切入点,积极拓展“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域,加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实现我市“富民强市、幸福和谐”目标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强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调查研究,结合实际认真查找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解决政务服务工作中认识不到位、没有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的问题。重点解决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人员编制不足、经费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政务服务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指导,特别是要进一步提升下级系统部门的政务服务水平。市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绩效考评办等部门要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抽查、检查和督查,对推进工作滞后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或问责。绩效考评办要加大对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等考评指标的赋分比重。市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召开全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积极推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

  (二)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各县(市、区)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大力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在2010年30%试点乡镇的基础上,再增加20%的乡镇(街道)试点,将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林业、文化广播、民政事务、劳动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水产畜牧兽医、农业机械、村镇规划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职责的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地方税务所、工商行政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等单位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统一纳入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基层办事,方便人民群众办事。要将“政务服务及电子监察”专线铺设到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形成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政务服务行为视频监察双重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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