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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意见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意见
(津人社局发〔2011〕23号)


各区县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市委各部委干部处,市级国家机关、市级审判检察机关、市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及有关单位干部(人事)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深化我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加大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力度,提高公务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非领导成员)平时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平时考核工作的意义
  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年度考核的依据和基础。认真做好平时考核工作对于提高年度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促进公务员高效优质地完成各项任务,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具有重要作用。
  二、明确平时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重点考察公务员在日常工作及完成重要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德才表现。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使考核指标更加明确,易于把握。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优化平时考核工作流程和考核方式,增强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坚持同步管理的原则,根据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及时加强有针对性的岗位培训和工作指导。
  三、完善平时考核的内容
  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同时可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统筹考核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服务态度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各区县、各单位应结合公务员的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突出不同职务、不同岗位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分级分类、科学简明、操作性强的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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