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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昌府办[2011]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昌江黎族自治县
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清理工作方案

  为积极稳妥解决我县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期限过长、面积过大、租金过低的“三过”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农村土地资源使用效益,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力争完成“三过”问题清理整顿宗数占需清理整顿宗数的98%以上,解决遗留问题95%以上。

  二、清理范围

  重点对2001年-2010年期间的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进行清理整顿,统筹兼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规范,稳妥推进。“三过”问题敏感度高,具有“牵一动十”的高度关联性,处理不好易引发新的矛盾。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保证农业生产正常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三过”问题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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